乌兰县生态公园建设项目—3号生态公园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信招字XY2019-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县生态公园建设项目—3号生态公园监理 已由乌经发改【2018】6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县级自筹,招标人为乌兰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为:乌兰县希里沟镇。
2.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乌兰县生态公园建设项目—3号生态公园监理。
2.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9072955.2元。
2.4、资金来源为县级自筹资金。
2.5 建设工期:2019 年03月20日 至 2019 年 09 月 2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网上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投标人请至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写字楼1单元1231室登记、领取图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9年01月30日至2019年02月03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 03月07日 15:00 时,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另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未加密的光盘,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光盘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03月07日 15:00 时,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德令哈市环城西路与经一路三段交汇处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西侧)。
5.4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乌兰县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977-8241106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61号新华联国际中心B#写字楼1单元1231室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971-858012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支行
账 号:1050 3819 4554
2019 年 01月 29 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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