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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公安局赛什克派出所、铜普派出所附属工程实施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10月14日    

乌兰县公安局赛什克派出所、铜普派出所附属工程实施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华新青海公招(工程)2019-07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县公安局赛什克派出所、铜普派出所附属工程实施 (项目名称)已由乌兰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乌发改工信备字(2019)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乌兰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实施铜普派出所、赛什克派出所附属工程              

2.2 工期: 2019年11月15日 -2020年6月1日  ; 

2.3 建设地点:乌兰县铜普镇、柯柯镇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分为 1标段(包)数量1个标段,其中 /  标段划分描述 /  。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数量、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本招标项 目分为(如果有)/标段(包)数量/个标段,其中/标段划分描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 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 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 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 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19-10-15 09:00:00 至 2019-10-21 17:30:00 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11-06 10:00:00,由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 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 CA 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 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 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5.3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 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乌兰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69号河湟小镇38幢1-3层

联 系   人:

赵主任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8   9777 1366

电    话:

0971-6276776

传    真:


传    真:


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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