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中学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第八中学新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财【2019】5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省、市、县三级财政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通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6400平方米,其中,1#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4860平方米,2#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4860平方米,3#综合实验楼建筑面积5210平方米,4#综合实验楼建筑面积5090平方米,阶梯教室330平方米,食堂1200平方米,教师周转宿舍楼2400平方米,体育活动室1800平方米,水侧600平方米,门卫室50平方米;400米运动场17011平方米,篮球场5个2100平方米,排球场2个324平方米,乒乓球场14个598平方米;采暖管道1402米,室外给水、消防、污水、雨水管道4240米;人行道铺装10653平方米,道路硬化8131平方米,绿化12187平方米,围墙1000米,一台800KVA变压器,水采暖换热机组等辅助基础设施。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数量、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如果有)1标段(包)数量1个标段,其中1标段划分描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重点采煤沉陷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第八中学新建项目。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10-24 09:00:00至2019-10-30 17:00: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2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1-15 09:3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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