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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10月31日    

海东市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190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19】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

(2)规模:新建教学楼3233.28平方米,宿舍3号楼2031.46平方米。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标段编号:JX-zb19051

标段名称:海东市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范围:选定一家监理服务机构,为海东市乐都区贾湾学校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计划工期:277日历天(同工程施工工期)

合同估算价:21.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11月01日09:00时至2019年11月05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1日 11时00分,开标地点为: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海东市乐都区南凉路)1号开标室。 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滨河北路38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26199

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3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71-8266981

电子信箱:1760235192@qq.com

2019年10月3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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