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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检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08日    

1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检测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HHXY-LG-2019]第08号(总608号)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检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距湟中县城约6km。年产能55万吨电解铝,与之配套的炭素产品年产能30万吨。

根据公司炭块质量管控要求,需购置相关化验检测设备,包括1台碳电极全自动数控制样车床(车床)、2台炭块二氧化碳反应性测定仪、1台抗压抗折测定仪。

碳电极全自动数控制样车床是一种专用于炭块制品试样的切削制备,设备采用全自动控制,切削精度高操作方便,可满足铝用炭块检测试验的所有要求。操作简单高效,只需将炭棒放入设备专用夹具并在触摸屏输入所需尺寸即可,无需特制抽尘系统,解决了以往炭棒制样速度慢、制样精度低的问题。

二氧化碳反应性测定仪是参照行业YS/T63.12-2006《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12部分:二氧化碳反应性的测定质量损失法》标准制造。设备模拟电解槽在950-960℃温度下运行时,通过电化学氧化反应,在阳极界面上生成CO2CO,当产生的CO2气体在阳极炭块周围移动并从电解槽中释放出来时,CO2与接触的炭阳极发生反应,检测炭阳极消耗程度。用质量损失法测定阳极二氧化碳反应性,该项分析是炭阳极一项关键检测方法,可有效指导生产单位调整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抗压抗折测定仪是按照国家有色金属行业YS/T63.14-2006《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14部分:抗折强度的测定三点法》、YS/T63.15-2006《铝用炭素材料检测方法第15部分:耐压强度的测定》设计制造。用于测量炭阳极抗折强度、耐压强度的设备。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该采购项目包含多个设备采购分包子项目,本次招标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各分包项目投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1)主要设备:

A包:一台碳电极全自动数控制样车床采购及调试;

B包:两台二氧化碳反应性测定仪采购及调试;

C包:一台抗压抗折测定仪采购及调试。

2)备品备件。

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且所投标包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要求。

1.2.2主要工作内容

A包:一台碳电极全自动数控制样车床采购及调试;

B包:两台二氧化碳反应性测定仪采购及调试;

C包:一台抗压抗折测定仪采购及调试。

1)所采购设备(材料)的设计、制造、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

2)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和运输;

3)现场调试;

4)提供现场培训和配套的售后服务;

5)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

1.2.3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日内交货,具体的交货日期以买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方式:所有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青海省西宁湟中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设备现场,车板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机械设备或实验仪器的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由制造企业或代理企业一方参与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A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8台及以上碳电极全自动数控制样车床设备制造及安装业绩,并提供运行至少一年的用户证明(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B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10台及以上二氧化碳反应性测定仪设备制造及安装业绩,并提供运行至少一年的用户证明(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C包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5台及以上抗压抗折测定仪设备制造及安装业绩,并提供运行至少一年的用户证明(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9118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91114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91111~20191115  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三

1.7.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122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三

联系人:何敬佩

电话:0971-6322920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163.com

邮编:810008

1.10.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0@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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