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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南片区清洁供暖项目厂内储能及外部管网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11月12日    

1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西宁南片区清洁供暖项目厂内储能及外部管网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

合同编号:HHXD-FY-[2019]35号(总169号)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西宁南片区清洁供暖项目厂内储能及外部管网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属于黄河公司的分管单位,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内,在湟中县汉东乡政府所在地北侧,北边距湟水河约10km,东南距湟中县城约10km,厂址西北距湟原县城约23km,东距西宁市约35km。厂址属于山间盆地,自然地面标高24732495m,场地整体由东南向西北倾斜。项目容量为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于20137月开工,第一台机组于201512月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163月建成投产。

2017年青海省发改委和西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西宁市北部和南部地区集中供暖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满足群众取暖需求为导向,推进供热供给侧改革,以西宁火电厂为热源,积极推进西宁市南部地区集中供热工作。初步确定西宁火电厂供热范围为湟源县城、湟中县城、多巴新城、甘河工业园区。组织西宁火电厂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供热改造,同步开展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需满足环保排放标准,确保供热机组清洁、高效;纳入西宁火电厂供热范围的地区,待西宁火电厂正常供热后,原则上不再新建分布式、分户式供热设施;严格执行供热计量相关规定和标准,做好供热计量设施建设、使用、收费等工作,促进热用户端节能降耗;统筹考虑西宁火电厂供热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热价格;鼓励西宁火电厂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成立售电售热一体化运营公司,优先向本区域内的用户售电和售热,供热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由电网企业优先收购,所发电量全额优先上网。

其次,为了加快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步伐,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青海省自身特点,科学统筹西宁市南片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事业的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市域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让清洁能源惠及更多老百姓,因此依托火电热电联产机组及储能技术满足甘河工业园、多巴新城、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城北区、湟中县、湟源县、城南新区的采暖以及工业用汽需求。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西宁南片区清洁供暖项目厂内储能及外部管网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参与本项目有关的会议及配合发包方完成建议书审查等相关工作。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发电分公司。

1.2.2.2服务期限:计划工期为20191210-20200130日,具体实施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要求在2020110日前完成报告的编辑,20200130日前配合甲方取得通过项目建议书审核意见,具体完工日期以通过验收并取得集团、政府部门验收意见为准。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并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项目的工作经验,担任过至少2个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资历(附证明材料)。

1.5 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含工作内容及用户服务评价证明材料)。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91112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91118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91113~20191119  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三

1.7.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911209:30时在西宁发电分公司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人:但汉鼎        电话:18997168006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123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三

人:何敬佩

    话:0971-6322920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163.com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号:400054164105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0@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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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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