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堡子湿地公园工程监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发改地区【2019】7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资金及自筹解决(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西宁正华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中区,东起南川河、西至西塔高速,南起丰青桥、北至国际会展中心;
(2)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52亩,主要以梳理水环境、涵养水生态、营造湿地景观、体现西宁文化等方面着力提升项目区域整体生态文化景观及休闲体验功能等工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18031001001
标段名称: 元堡子湿地公园工程监理项目
合同估算价:/万元
监理服务期:702天,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52亩,主要以梳理水环境、涵养水生态、营造湿地景观、体现西宁文华等方面着力提升项目区域整体生态文化景观及休闲体验功能等工程监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11-25 09:00:00至2019-11-29 18:00:00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2-17 10:00:00,开标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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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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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2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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