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020、2021年度自行监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
合同编号:HHXD-FY-[2020]第01号(总001号)
招 标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包 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2020、2021年度自行监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发电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湟中县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西区内,在湟中县汉东乡政府所在地北侧,北边距湟水河约10km,东南距湟中县城约10km,厂址西北距湟原县城约23km,东距西宁市约35km。厂址属于山间盆地,自然地面标高2473~2495m,场地整体由东南向西北倾斜。项目容量为2×66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燃煤机组,于2013年7月开工,第一台机组于2015年12月建成投产,第二台机组于2016年3月建成投产。
依据《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青海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办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确保西宁发电分公司2020、2021年度自行监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工作有序开展。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
西宁发电分公司两台机组2020、2021年自行监测及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工作,包括12套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测量参数进行比对监测,厂界噪声、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油罐区非甲烷总烃、氨罐区氨浓度、脱硫废水、废气汞及其化合物、黑度浓度、地下水、工频电磁场等进行测量。自行监测包括厂界噪声(每季度一次)、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每季度一次)、1、2号机脱硫出口废气汞及其化合物(每季度一次)、林格曼黑度(每季度一次)、脱硫废水(每月一次)中pH、铅、镉、砷、汞,氨区周界氨浓度(每季度一次),油罐区非甲烷总烃(每季度一次)、工频电磁场(共一次)、地下水(每年一次)中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挥发性酚、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氨氮、氟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石油类;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比对监测(每季度一次)包括1、2号机组脱硝CEMS设备A、B侧进出口氧量、氮氧化物、烟温、流速,脱硫进口CEMS设备烟温、氧量、烟尘、二氧化硫、流速,脱硫出口CEMS设备烟温、氧量、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流速。
1)自行监测项目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有组织废气 | 1、2号机脱硫出口 | 汞及其化合物、黑度 | 每季度一次、每次三样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四周、氨区四周、油罐区四周 | 总悬浮颗粒物、氨、非甲烷总烃 | 每季度一次、每次四样 |
噪声 | 厂界四周 | 厂界噪声 | 每季度一次、每次昼夜各一样 |
废水 | 脱硫废水出口 | pH、铅、镉、砷、汞 | 每月一次、每次三样 |
工频电磁场 | 升压站四周 | 工频电场、磁场 | 每天一次、每次一样 |
地下水 | 地下水监测点6个 | 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挥发性酚、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以N计)、亚硝酸盐(以N计)、氨氮、氟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石油类 | 每年一次、每次一样 |
2)比对监测项目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气 | 1、2号机脱硫进口 | 烟尘、二氧化硫浓度、烟温、氧量、流速 | 每季度一次,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每次六样 (进出口同步监测);烟尘、烟温、流速每次三样 |
1、2号机脱硫出口 |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烟温、氧量、流速 | ||
1、2号机脱硝A、B侧进出口 | 氮氧化物浓度、烟温、氧量、流速 |
备注:合同期限内每季度开展一次自行监测及比对监测工作,共计开展八次,其中自行监测项目中脱硫废水监测每月开展一次,共开展24次。如遇机组整月或整季度停运等特殊情况,部分监测项目不满足检测条件的,可不开展相关监测。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发电分公司厂区。
1.2.2.2服务期限:计划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总服务期限24个月。具体服务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总服务期限不变。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入选政府环保部门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名录或备案文件,并具有CMA资质证书。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3年内承担过1个及以上火电厂的自行监测和在线设备比对监测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5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9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2月2日 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三
1.7.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各投标人于2019年12月3日北京时间9:30时在西宁发电分公司办公楼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人:张睿亮 电话:18097348187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入选名录或备案文件复印件,CMA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1.10.3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三
联 系 人:何敬佩
电 话:0971-6322920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0@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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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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