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重大灾害装备物资保障中心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青发改投资【2019】541号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重大灾害装备物资保障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及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海东市互助县威远镇青海省消防救援总队培训基地院内;
2.2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含后勤保障中心、锅炉房等相关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472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7月30日;
2.4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数量、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如果有)标段(包)数量个标段,其中标段划分描述。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省外供应商还必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12-09 09:00:00至2019-12-13 17:30: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2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1-02 09:0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西侧)号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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