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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队副食采购项目招标公开公告

时间:2019年12月06日    

某部队副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队副食采购项目已由某部队以采办呈[201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队,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招标人为某部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及部队部分遂行任务地

   (2)规模:蔬菜、水果、水产、肉、调料等类副食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8345001001

标段名称:某部队副食采购项目 标段一

服务期 :一年

招标范围:蔬菜、水果等类;

合同估算价:约560.0万元,以实际需求为准;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子账号:20191206161224004951]

标段二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8345001002

标段名称:某部队副食采购项目 标段二

服务期 :一年

招标范围:水产、肉等类;

合同估算价:约700.0万元,以实际需求为准;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子账号:20191206161224004952]

标段三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8345001003

标段名称:某部队副食采购项目 标段三

服务期 :一年

招标范围:调料类;

合同估算价:约100.0万元,以实际需求为准;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子账号:201912061612240049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并具有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2(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外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19年12月07日09:00时至2019年12月11日17:30时止。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或现场领取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 10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解放北路262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绿地云香郡南门29栋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沈女士

电    话:0971-2835082

电    话:0971-6263199

2019年12月0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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