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南县沙沟乡查纳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贵南县移民安置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农机具设备(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 1个包;
2.2 采购设备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3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日历日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需将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标书中,并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6 本项目不接受或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1 招标文件(如有其它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19-12-2000:00:00至 2019-12-2424:00:00止, 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01-0909:00:00,开标地点为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开标室。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 贵南县移民安置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海合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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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贵南县 | 地 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10层11005室 | |
邮 编: | 813100 | 邮 编: | 810000 | |
联 系 人: | 陈先生 | 联 系 人: | 苏女士 | |
电 话: | 0974-8501225 | 电 话: | 0971-5201818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支行交通巷分理处 | |
账 号: | / | 账 号: | 28043001040001536 |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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