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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工程

招 标 人: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1

沙珠玉330kV升压站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工程

8031-XNYTZ-FY-[2019]第40号(总124号)

2

沙珠玉110kV升压站及110kV线路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工程

8031-XNYTZ-FY-[2019]第41号(总125号)

3

切吉西330kV升压站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工程

8031-XNYTZ-FY-[2019]第42号(总126号)

4

切吉西110kV升压站及110kV线路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工程

8031-XNYTZ-FY-[2019]第43号(总127号)

5

乌兰330kV升压站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工程

8031-XNYTZ-FY-[2019]第44号(总128号)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风电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及监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1.1.1 沙珠玉330kV升压站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沙珠玉乡下中果村和X301县道南侧4.3km、G6京藏高速南侧约8.7km处,距离恰卜恰镇直线距离43.2km,规划建设2台300MVA 35/330kV的主变及2台360MVA 110kV/330kV主变,本期建设2台300MVA主变(T1、T2)及1台360MVA主变(T3),占地35040m2。

1.1.2 沙珠玉110kV升压站(含线路)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沙珠玉乡G6京藏高速南侧约1.5km处,规划建设1台150MVA双绕组主变压器,占地4439m2。

沙珠玉110kV线路长度约27.5km,单回,全线共用杆塔92基,塔基永久占地约5100m2。

1.1.3 切吉西330kV升压站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切吉乡,距离共和县城约120km,场址北侧有G6京藏高速经过,本期新建T3、T4、T5主变压器,本次扩建占地7092m2。

1.1.4 切吉西110kV升压站(含线路)

本项目位于切吉乡,距离共和约120km,场址北侧有G109国道经过,变电规模为150MVA,占地4439m2。

切吉西110kV线路长度约24.6km,单回,全线共用杆塔84基,塔基永久占地4600m2。

1.1.5 乌兰330kV升压站

本项目位于青海省乌兰县茶卡地区,距离共和县城约150km,场址北侧为109国道、京藏高速,本期新建T2主变压器,不新增占地。

1.2 招标内容

1.2.1监理及监测范围(不限于)

(1)监理范围

监理服务主要包括:对工程施工辅助区、施工场区、生活营地等范围内实施环境监理工作。

(2)监测范围

监测服务主要为施工期环境监测,其范围为:施工区及辅属加工区施工废水、大气、噪声监测、电磁辐射监测;办公生活区生活饮用水、生活污水、大气、噪声监测、电磁辐射监测;对生产施工可能涉及的影响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工作。

1.2.2工作内容(不限于)

对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进度、质量、有关合同、信息资料实施监理工作,主要工作内容:

(1)按照相关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管控区域实施环境监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2)根据本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施工图设计,编制环境监理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等各类文件中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并监督和督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4)负责环境监理监测工作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监理期结束时编制环境保护监理总结报告;

(5)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环境保护工程专项验收,按要求提交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的相关监理资料。

1.2.3本项目计划服务期:2020年2月1日至工程投产(暂定投产日期2020年7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本工程建设资金由发包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具备如下资质:

在省级环保厅备案,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或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质证书,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三项及以上风电或工民建或交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业绩和监测业绩(可为不同的项目,附合同复印件(含正在执行))。

1.6 人员资格

1.6.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需具备下列资格:

(1)取得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资格证;

(2)持有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3)具有5年以上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或环境监测经验。

1.6.2监理工程师同时需具备下列资格:

(1)持有环境监理岗位证书;

(2)具有3年以上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或环境监测经验。

1.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30日

1.9.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1.9.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1月13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大酒店4楼1#会议室。

1.11 其它

1.11.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1.11.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1.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    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2.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zbb6322920@vip.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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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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