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警部队政治实力审核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TQH19-31-zb10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部队政治实力审核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海省总队物资采购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审核专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 招标内容:审核专用设备
2.3 主要设备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所有货物到达招标人的现场并安装完毕
2.5 交货地点:武警青海省总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17、2018年度)的电子类供货业绩。
3.3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一年度(2017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提供产品必须为纯中国制造,不得提供合资或进口设备。
3.7 投标单位需遵循军队特定评分标准。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9年02月21日 09:00 至02月25日 17:30 止,登录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qhbidding.com)进行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持胶装成册的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0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需邮购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ban1@qhbidding.com),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报名工作人员(程生英:0971-6302727)进行联系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03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水电大厦9楼(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57号)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纸质版)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 www.qhei.org.cn)及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官方网(http://www.qh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青海省总队物资采购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六一路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水电大厦9楼(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57号)
联 系 人:程生英
电 话:0971-6302727
电子邮件:b0737_2@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账 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9年02月20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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