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X-2019-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市民中心文体馆制冰系统及配套设备设施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社会【2017】49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银行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青海正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城中区郁金香大街以北,南川西路以西。
(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29170.3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539.65m2(文化展览5946.68m2,体育11552.9m2,便民12355.19m2,行政办公51505.03m2,汽车坡道179.85m2)。地下建筑面积47630.69m2(便民6549.22m2,车库及库房41081.47m2),冰场建筑面积3000m2。
(3)计划交货期: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10月16日。
(4)质量要求:合格。
(5)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人工冰场深化设计、设备集成、设备供应、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等的冰场制冰工艺的专业公司;
(3)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内至少具有一项同类类似业绩;
(4)投标人若非制冷机组制造商,应具有该制冷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2日9:00时至2019年3月26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青海天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1日10: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西路25-107号)。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正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京路19号(原疾控中心三层小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971-651045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天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延伸段88号中门11楼玉树小区西邻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6263188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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