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民发改【2018】272号文及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民招标办【2019】0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现委托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棚改造专项资金和政府债券解决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民和县川口镇史纳村;
2.2建设规模:A2地块新建安置房552套,总建筑面积为82408.46㎡; A5地块新建安置房116套,总建筑面积为15327.4㎡;
2.3服务期限:529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2.5招标编号:0773-1940GNQHGCGK0434JL;
2.6标段划分:不划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监理总监;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3月22日至2019年 03月26日(节、假日正常),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云金茂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或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4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青海省经济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0972-8504277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云金茂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
联 系 人:杨先生、贾女士
电 话:0971-6118821、0971-6517377
传 真:0971-6517377
2019年03月2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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