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兰县巴隆乡109国道过境段道路整治工程、都兰县香日德镇镇区道路
沿街商铺立面改造建设项目、海西州都兰县香日德镇109国道两侧
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XZB—SG2019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兰县巴隆乡109国道过境段道路整治工程、都兰县香日德镇镇区道路沿街商铺立面改造建设项目、海西州都兰县香日德镇109国道两侧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二标段监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西发改投【2017】532号、西发改投【2018】568号 、西发改投【2019】220号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县自筹、青海省2017年美丽城镇奖补资金、省级预算内资金 ,招标人为都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都兰县巴隆乡109国道过境段道路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都兰县巴隆乡
建设规模及内容:整治道路总长1.28公里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都兰县香日德镇镇区道路沿街商铺立面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都兰县香日德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镇区道路沿街商铺立面真石漆改造9930平方米<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海西州都兰县香日德镇109国道两侧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
建设地点:都兰县香日德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实施沿街外立面整治<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都兰县香日德镇109国道两侧环境整治项目二标段
建设地点:都兰县香日德镇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实施沿街外立面整治<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合同估算价:最高费率1.8%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允许中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9 年 8月 8日至 2019 年 8月 14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R 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9月11日 9 时 00 分, 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 CA 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海西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5.3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都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都兰县
联 系 人 : 张 先 生
电 话 :0977-8233982
电 子 信 箱 :34997193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海西州正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德令哈市滨河东路固始汗文化街德勒大酒店五楼
联 系 人 : 陈先生
电 话 : 0977-8214291
电 子 信 箱 :992368858@qq.com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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