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囊谦县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已由囊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囊谦县人民政府文件、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囊宗字【2019】42号、囊政【2019】72号、青民宗字【2018】17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囊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囊谦县香达镇香达村、达桥村、尕羊乡茶滩村、东坝乡尕麦村、着晓乡尖作村、巴尕村、吉尼赛乡拉翁村、吉曲乡多外村、瓦保村、瓦卡村、热多村
(2)招标内容:各新建一处文化活动用房(100平米/间)及室外活动广场一处(618平米/处),购置标准篮球架2副;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5277001001
标段名称:囊谦县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次)
发包内容:各新建一处文化活动用房(100平米/间)及室外活动广场一处(618平米/处),购置标准篮球架2副;
计划工期:83天
合同估算价:330.6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有本单位交纳的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08月14日09:00时至2019年08月18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03日 9: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03日 9: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室(西川南路53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 青海项目信息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囊谦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1层12106室 |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人:伏女士 |
电 话:0976-8871001 | 电 话:17740981752 |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和平支行 |
账 号: | 账 号:15158101040033777 |
2019年08月13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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