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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N型110kV变电站恢复改造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8月22日    

第1章招标公告

合同名称: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N型110kV变电站恢复改造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

合同编号:0421-TYN-JA-(2019)第01号(总90号)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实施单位: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N110kV变电站恢复改造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金硅路国家电投太阳能电力公司西宁分公司N型厂区内(原青海凯普松电子公司)。北侧为公司P型电池组件制造分厂,南侧为公司硅片制造分厂。

本项目是对N型厂区内110KV变电站进行恢复改造施工,建成投运后,满足公司生产用电需要,达到高可靠性安全供电目标。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具体详见第6章工程量清单及第7章技术条款:

1.2.1.1电气工程

1)电气一次设备安装:包括110kV进线间隔电流互感器、110KV架空导线及绝缘子串的更换、110KV侧设备及附件的更换,避雷针,主变压器及附属设备,主变构架及导线,全绝缘管型母线,35kV高压开关柜,10KV高压开关柜,无功补偿成套装置,电力电缆的敷设,检修箱等。

2)电气二次设备安装:包括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屏柜、调度数据网及通信屏、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故障录波屏、电度表屏、恒温计量箱、交直流电源系统、光纤敷设、控制电缆、电力电缆等。

3)试验调试部分:包括全站设备的电气试验及传动、联动调试,通信检测等。

4)其他:包括电缆防火、全站照明等。

5)设计图纸包含的其他内容。

1.2.1.2土建工程

1)拆除工程:包括原主变基础及构架,电抗器基础及围墙,部分电缆通廊及道路,原有部分光纤线路,场地清理等。

2)新建工程:包括地基处理,配电控制室及装饰装修,110KV出线间隔刀开关基础修复,110kV主变基础,主变架构基础,主变事故油池,中性点设备支架基础,管式母线支架及基础,避雷针基础,恒温计量箱基础,全站接地,部分电缆沟及电缆裕度井,电缆支架,站内道路,围墙及大门,站区场地硬化,原有110kV构架基础加固等。

3)其他工程:包括消防及安全监控,给排水,采暖,全站标识标牌,钢构架修复等。

4)设计图纸包含的其他内容。

5)配合发包方完成工程验收及投运工作。

1.2.2工期要求

本项目总工期:80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9925土建进场开工,1030日穿插交面;2019111日电气安装开工,1125日带电试运行,1215日前工程收尾工作结束,竣工并移交发包人。投标人应严格按下列主要施工工期节点控制进度,编制安装施工总进度。

工期节点:

12019925日,土建承包商进驻工地;

22019930日,完成站内构建筑物拆除;

320191030日,完成主要土建施工;

420191025日至30日,所有设备到货;

52019111日至1115日,完成所有电气设备安装;

620191116日至20日,完成电气设备试验调试;

720191125日前,完成主体验收,具备带电试运行条件。

820191215日前,完成所有收尾工作,竣工移交。

若发包方未能如期开工,则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顺延,但总工期不变。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不允许分包。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 项目经理资质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并具有类似工作经验。

2)安全负责人具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1.5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已投运或正在建设的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变电站)或总承包业绩,且单个工程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附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内容)。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9822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9828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9823日至2019829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1.7.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983010:30时在西宁N型电池及组件项目工地大门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现场联系人:王彬联系电话:18997043319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91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0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1.10.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1.1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系人:范慧琴

电话:0971-6322921

传真:0971-6322921

电子邮箱:zbb6322920@163.com

邮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zbb6322920@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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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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