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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乐都区水磨湾村至峰堆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JL-1标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时间:2019年08月22日    

海东市乐都区水磨湾村至峰堆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JL-1标段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QHYC-2019-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乐都区水磨湾村至峰堆乡公路工程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产业[2019]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公路局以青公农[2019]55号文批准,资金计划通知已由海东市交通运输局以东交规建[2019]14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省厅补助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海东市乐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本项目的施工监理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第二次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水磨湾村至峰堆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JL-1标段(第二次)

2.2建设地点:海东市乐都区水磨湾村至峰堆乡

2.3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建设规模:海东市乐都区水磨湾村至峰堆乡公路工程位于海东市乐都区西南部,主线起点K0+000位于乐都区碾伯镇水磨湾村接G109线K1896+671处,至项目终点接南山大通道硬化路,路线全长21.744km。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青海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km/h,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宽度与路基同宽;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面层,路基宽7.5m,路面满铺(其中峰堆乡政府路段路基宽8.5m,路面满铺),新建路面结构采用: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砾砂基层+30cm天然砂砾底基层;老路利用路面结构采用: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15cm水泥稳定砾石基层+水泥稳定砾石找平层+原水泥砼路面。

2.4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即JL1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防排水工程、平面交叉、安防工程及其他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期监理服务和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标段名 称

建设里程

主要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

JL1

 

 

21.744km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防排水工程、安防工程及其他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等监理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期:2019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31日(含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注: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JL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其中,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或道桥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3)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通过交工验收,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施工监理经验:独立成功的完成过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路面单项20公里及以上的沥青砼路基路面监理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AA、A、B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施工监理标段进行投标,本次要求的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价指农村公路监理企业的信用等级。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关于公布青海省 2018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了信用评价结果,则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3 日至 2019 年8月  27日(法定双休日正常),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7日10时00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fwpt/)

■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乐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新乐大街27号

联 系 人:宁女士

联系电话:0972-862223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7楼1072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71-8229033    

2019年08月22日

 



[1]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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