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隆治乡铁家村隆治沟河危桥改造工程
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HYH-2019-023)
本招标项目民和县隆治乡铁家村隆治沟河危桥改造工程已由青海省公路局以青公农[2019]12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公路局以青公农[2018]37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或省补助,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施工招标项目名称:民和县隆治乡铁家村隆治沟河危桥改造工程;
(2)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民和县隆治乡铁家村隆治沟河危桥改造工程,上部结构采用3-16mT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台,桩基础。桥梁全长53.04m。采用农村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20km/h,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引道路基宽6.5m,路面宽6.0m,引道长71.56m;桥梁宽度为6.5m+2×0.5m,设计洪水频率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为0.10g。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项目起点 / ,终点 / ,平均海拔 / 米,沿线经过的主要控制点为 / 主线全长 / 公里(支线长 / 公里),按青海省农村公路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20 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 6.5 米,路面宽 6.0 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 Ⅱ 级。现对该项目 / (桩号范围)的 / (路基、路面、桥梁、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招标工程施工预计工期 9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 1 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见下表:
施工标段 | 工程名称 | 长度(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 | 预计施工工期(月/日历天) |
SG1标段 | 民和县隆治乡铁家村隆治沟河危桥改造工程 | 桥梁全长53.04m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安防工程、平面交叉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 预计施工工期273日历天, 2019年10月01日—2020 年06月 30日(实际开工日期由发包人批准后,监理人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客观原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对于发包人提出的工期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6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类似公路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AA 、 A 、 B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2]。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 2018 年度公路施工、设计、监理、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中施工企业最低评定的等级、《关于印发<青海省公路建设 (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公[2014]81 号)及《关于修订<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 号)确定;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了信用评价结果,则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 A 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 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凡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19-08-29 09:00:00 至 2019-09-02 17:30:00 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有保密图纸请交纳保密图纸复印费 0 元、保密图纸邮寄费 0 元。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 集中地点: 不组织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 点: 不召开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9-23 09:0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好的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文件导入。
5.3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密封未加密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同 5.2 条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厅(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
5.5 投标人应携带 CA 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青 海 省 电 子 招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www.qhdzzbfw.gov.cn;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民和县交通综合办公大楼
联 系 人:冶女士
联系电话:0972-8532133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业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13楼11305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79667
2019年08月28日
[1]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2]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及中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当同一批次招标中,相同资格要求的标段数不少于2个标段时,投标人所投标段应采用随机法确定所投标段。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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