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互助县哈拉直沟河道治理工程
本招标项目互助县哈拉直沟河道治理工程已由海东市水务局以东水【2019】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以青财农字【2018】2151、互水利【2019】352号下达。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平安区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互助县丹麻镇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互助县哈拉直沟河道治理工程治理河段总长8.15km,需新建防洪堤总长16320米,其工程布置为:新建左岸防洪堤8150米,右岸防洪堤8170米。新建退水管85处、排洪槽4座、引水口4座,渠道275米,过车通道14处。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治理河段左岸长4240米,右岸长4260米。新建建筑物53座,其中退水管43座,排洪槽2座,引水口1座,改建渠道70米,过车通道7处。
二标段:治理河段左岸长3910米,右岸长3910米。新建建筑物53座,其中退水管42座,排洪槽2座,引水口2座,改建渠道205米,过车通道7处。
对以上内容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2.3计划工期:1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9月26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09月2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有效存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通过青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获取方式自2019年08月30日09:00至2018年09月03日17:3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19日09: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递交内容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9月19日09:30,地点为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四楼二号开标厅。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111.44.251.34/ggzy)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招标人: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项目办公室
联系地址:互助县威远镇西大街14号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2-8321284
招标代理机构: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25号7号楼2单元2043室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971-4327480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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