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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尔木市公安局察尔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9月11日    

格尔木市公安局察尔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青海国泽监理(公招)2019-08205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公安局察尔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格尔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格发改【2018】5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

(2)规模:新建大门一个、门卫房、铁艺围墙、化粪池及场地硬化、给排水等相关附属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6204001001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公安局察尔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附属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全过程施工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格尔木昆仑路支行;子账号:280600023800061665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09月12日09:00时至2019年09月16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格尔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1号开标大厅。 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格尔木市公安局    

地    址:格尔木市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979-844262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国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城西区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2楼

联 系 人:赵岚                     

电    话:0971-6269191,18997146662           

                      2019年9月11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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