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配套工程(含锅炉房 )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材料产业园一期标准化厂房配套工程(含锅炉房) (项目名称)已由 海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工管(2017)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渠道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青海东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场垣乡马聚垣村
2.2建设内容: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8栋标准化厂房,本次招标一期标准化厂房配套的道路、绿化、景观、照明、锅炉房等配套服务设施。
2.3计划工期:2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5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6月25日
2.4 合同估算价:4340万元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上传《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9月19日9时至2019年9月23日5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0月16日10时00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东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海东市民和县
联 系 人: 马主任
电 话:0972-8520379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城西万达4号写字 楼11601室
联 系 人: 米工
电 话: 0971-4324681
2019 年 9 月 19 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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