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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都区火车站至段堡村污水管网工程(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9月25日    

乐都区火车站至段堡村污水管网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9-082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火车站至段堡村污水管网工程(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投资【201939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乐都区火车站至段堡村;

  (2)招标内容:乐都区火车站至段堡村污水管网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16562001001

  标段名称:乐都区火车站至段堡村污水管网工程(第二次);

  发包内容:乐都区火车站至段堡村污水管网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 407天;

  合同估算价:1358.32万元。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数量、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如果有)/标段(包)数量/个标段,其中标段划分描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09-26 09:00:002019-10-08 18:00:00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4.2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10-16 11:0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自己的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非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地点为: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5.3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址:

海东市乐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

人:

李主任

人:

周君、权梁家

    话:

0972-8622573

    话:

0971-6144811

    真:

/

    真:

0971-6144811

户银行:

/

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号:

/

    号:

400069945805017

 

2019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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