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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拦隆口镇卡阳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年09月26日    

湟中县拦隆口镇卡阳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招标编号:青海正佳公招(货物)2019-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湟中县拦隆口镇卡阳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已由湟中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湟财采管字〔2019〕36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湟中县拦隆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湟中县拦隆口镇卡阳村 ;

   (2)招标内容:修建冬季滑雪场附属设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及修建景观桥、打造水景观、修建小停车场、铺装人行道。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发包内容: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09月27日09:00时至2019年10月09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4日 10: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4日10:0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湟中县拦隆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湟中县

联 系 人:阿存林先生

电    话:13897355890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宁市海湖新区文景南街9-61号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0971-8137733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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