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核心区2018-2019年新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监理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东市核心区2018-2019年新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9】5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0%,私有资金1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东市
(2)规模:海东市核心区2018-2019年新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任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6896001001
标段名称:海东市核心区2018-2019年新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监理项目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监理服务期:432.0天
招标范围:海东市核心区2018-2019年新建道路路灯照明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10月01日09:00时至2019年10月05日17:3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0月23日 11时00分,开标地点为: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972-7916605
招标代理机构:中聚凯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创业路108号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9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3109716916
2019年09月30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