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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城中区元堡子片区(星家村、享堂村、元堡子村、新安庄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1月17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西宁市城中区元堡子片区(星家村、享堂村、元堡子村、新安庄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EPC)的招标工作。项目已由西宁市城中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西宁市城中区元堡子片区(星家村、享堂村、元堡子村、新安庄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城中发工信字【2019】109号文批准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在申宁路与时代大道交叉口处建设西宁市城中区元堡子片区(星家村、享堂村、新安庄村、元堡子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及配套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安置房住宅楼、幼儿园、商铺用楼、地下车库及小区内配套设施等。

2.2 资金来源:村民自筹。

2.3 建设年限:2020年-2023年 ,具体开竣工日期按EPC一体化合同约定。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EPC总承包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EPC总承包的投标单位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发[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5 外省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书(联合体双方均具有)。

四.报名时间:

4.1有意向参加EPC总承包标段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月18日至2020年1月22日17:30之前,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持单位CA锁在《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1.1网上报名后至投标截止日前15天,请投标人或牵头人后请牵头人持单位介绍信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到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美伦金座B座11楼)现场登记并领取相关资料。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2月26日09:00(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四楼大屏)。

5.3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项目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部长

电    话:1389721444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恒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美伦金座B座11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18930

2020年1月17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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