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文化中心屋顶光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乌兰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乌发改工信备字【2019】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乌兰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乌兰县文化中心屋顶光伏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QHZC-GC-200101;
2.3、建设地点:乌兰县希里沟镇;
2.4、计划工期:13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建设乌兰县文化中心中庭运动场顶部钢网架0.91兆瓦分散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经营异常名录企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 01月19日至2020年01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并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室持介绍信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0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乌兰县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77-824115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
联 系 人:杨先生、贾女士
电 话:0971-6118821、0971-6517377
传 真:0971-6517377
2020年01月18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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