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脱硝高分子还原剂合格供应商征集及2020年1-4月脱硝高分子还原剂采购
合同编号:LZRDSC-CL(2020)第02号(总02号)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 方: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脱硝高分子还原剂合格供应商征集及2020年1-4月脱硝高分子还原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2020年1-4月脱硝高分子还原剂采购订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属于黄河公司的分管单位,位于甘肃省兰州新区纬三十四东延段。本项目热源2×29MW锅炉脱硝系统选用炉内脱硝工艺,采用高分子脱硝还原剂(颗粒),上料系统主要由小布袋、上料风机、旋转下料器(各一台)组成,储存系统主要由一个料仓、三个插板阀、三个气化板、一台气化风机及三组加热器组成,给料系统主要由三个输送风机、三个下料机组成。锅炉出口NOx排放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要求,即不大于200mg/Nm3。
1.2.1确定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脱硝高分子还原剂合格供应商及2020年1-4月脱硝高分子还原剂采购(60吨)。
1.2.2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甘肃省兰州新区纬三十四路东延段3号热源厂。
(2)计划交货时间:分批次到货,具体以招标人订货通知单时间为准。
(3)交货方式:车下交货。
1.3 合格供应商选择及本次采购中标人确定
本标首先确定长期供应商,然后在选定的长期供应商中推荐本次采购的中标人。长期供应商参与后续脱硝高分子还原剂采购的询比价,长期供应商资格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兰州新区热电分公司每年年底对长期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长期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
项目资金由甘肃黄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 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脱硝高分子还原剂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脱硝高分子还原剂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 业绩
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脱硝还原剂供应业绩(附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的业绩。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1发售时间:2020年1月21日~2020年2月3日 8:30~11:30,14:30~17:30
1.8.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三
1.8.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0年2月17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脱硝剂还原剂样品500g,作为今后供货验收时参照物,样品不予退还。
1.10 其它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1.11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 系 人:严峰侠
电 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zbb6322920@vip.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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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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