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青旅投专纪(2019)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服务地点: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 服务期:3-6个月;
2.3 招标内容:律所需依法为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出资23家企业的整体资产重组法律服务项目、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法律服务项目、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集团本部法律风险管理项目这三个项目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在内的所有相关法律服务并给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付如下所述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一、律所在青海省旅投集团资产重组项目中应交付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起草为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及其所出资23家企业资产重组项目所需的总体实施方案;
2.出具为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及其所出资23家企业资产重组项目所需的法律意见书;
3.为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及其所出资23家企业资产重组项目之拟注销的每个公司出具实施方案及法律意见书;
4.为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及其所出资23家企业资产重组项目之拟合并的每个公司出具实施方案及法律意见书;
5.起草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内设组织机构的优化重组实施方案;
6.出具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内设组织机构的优化重组实施方案之法律意见书;
7.起草与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内设组织机构的优化重组实施方案相配套的制度体系;
8. 起草与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内设组织机构的优化重组实施方案相配套的流程体系;
9.起草与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内设组织机构的优化重组实施方案相配套的表单体系;
10.律所需指定律师团队在现场协助委托人完成与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及其所出资23家企业资产重组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11.出具青海省旅投集团及其所出资23家企业资产重组项目结项报告。
二、律所在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中应交付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起草为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可增可减、人员可进可出”的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所需的总体实施方案;
2.出具为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可增可减、人员可进可出”的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所需的法律意见书;
3.起草与为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可增可减、人员可进可出”的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涵盖青海省旅投集团所有岗位的岗位分析说明书》;
4.起草与为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可增可减、人员可进可出”的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涵盖青海省旅投集团所有岗位的岗位权责清单》;
5.起草与为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可增可减、人员可进可出”的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涵盖青海省旅投集团所有部门的部门绩效考核总体实施方案》;
6.起草与为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可增可减、人员可进可出”的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涵盖青海省旅投集团所有岗位的岗位绩效考核总体实施方案》;
7.起草与为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可增可减、人员可进可出”的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涵盖青海省旅投集团所有岗位的岗位薪酬激励总体实施方案》;
8.起草与为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可增可减、人员可进可出”的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涵盖青海省旅投集团所有部门的部门薪酬激励总体实施方案》;
9.起草与为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可增可减、人员可进可出”的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制度体系;
10.起草与为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可增可减、人员可进可出”的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流程体系;
11.起草与为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薪酬可增可减、人员可进可出”的市场化劳动用工机制、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表单体系;
12.律所需指定律师团队在现场协助委托人完成与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13.出具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项目(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结项报告。
三、律所在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实施法律风险管理项目中应交付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起草为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法律风险管理项目所需的总体实施方案;
2.出具为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法律风险管理项目所需的法律意见书;
3.起草与为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法律风险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制度体系;
4.起草与为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法律风险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流程体系;
5.起草与为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法律风险管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配套的表单体系;
6.律所需指定律师团队在现场协助委托人完成与实施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法律风险管理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7.出具青海省旅投集团本部法律风险管理项目结项报告。
针对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出资23家企业的整体资产重组法律服务项目、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集团本部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员工契约化管理)项目法律服务项目、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集团本部法律风险管理项目这三个项目,律所应分别报价并给出合计总价。
注:律所的报价应包含(1)律所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及律师团队律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所有税、费;(2)律所委任的项目承办律师团队的项目薪资;(3)律所委任的项目承办律师团队的所有项目实施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打印费、现场考察调研费用、成果的编制等)等律所为执行前述项目可能发生的所有成本与费用;(4)与项目有关依法应由律所承担的其他费用。
2.4 招标编号:QHZC-FW-200102;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执业律师总人数在百人以上的较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
3.1.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1.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1月23日至2020年02月0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凭单位介绍信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其他资料费另计,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青海省旅游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晋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2830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柴达木广场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
联 系 人:杨先生、贾女士
电 话:0971-6118821、0971-6517377
传 真:0971-6517377
电子邮件:qhzczc@163.com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