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配件采购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车辆配件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某单位,招标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某单位车辆配件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
(2)招标内容:某单位车辆配件采购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9141001001
标段名称:某单位车辆配件采购项目 标段一
招标采购设备名称:
技术规格:
交货地点:
交货期:10.0天
合同估算价:56.1211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供应商;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子账号:2020012313255000523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其它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1月24日00:00时至2020年02月04日24:00时止,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2月19日 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 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971-6396114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2楼1121室
联系人:陈加银
青海欣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23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180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