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
项目磋商公告
青海皓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青海皓东竞磋(货物)2020-018)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皓东竞磋(货物)2020-018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40万元,其中:25KG特一粉40万元,25KG特二粉40万元,大米20万元,清油40万元。(本项目最终报价均为140万元,要求供应商在140万元报价的基础上,报每一项采购项目单价的下浮率,增加供货数量)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采购米、面、油等物资,具体详见技术参数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且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6、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竞磋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竞磋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11月26日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起至2020年12月03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1号楼1单元1146室(华安华祥大厦14楼)邮箱地址:qhhdxmgl@163.com |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1、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磋商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
磋商及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1号楼1单元1146室(青海皓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青海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971-7611037 联系地址:青海省湟中区109国道北50米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皓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971-6286773 邮箱地址:qhhdxmgl@163.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1号楼1单元1146室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皓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0701 2010 0029 3215 |
其他事项 |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起3日;公告内容以网上发布的为准。本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
监督部门及电话 | 监督部门:青海省多巴强制隔离戒毒所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1-7611025 |
青海皓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