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东市平安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海东市平安区人民政府以平政函【2020】2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平安区生态环境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3 招标范围: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由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垃圾清运车辆等建设项目组成,摆臂式垃圾斗80个,压缩式垃圾车5辆,小型专用垃圾清运车15辆,道路清扫车3辆,四色分类垃圾桶135组,智能垃圾积分兑换设备5组;
2.4 招标编号:QHZC-HW-201201;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一标段:
标段名称:海东市平安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标段
内容:135个垃圾桶,5个兑换处,80个垃圾斗;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二标段:
标段名称:海东市平安区202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
内容:压缩式垃圾车5辆,道路清扫车3辆,小型垃圾清运车15辆;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有本次招标货物的相关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 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2020-12-05 00:00至2020-12-09 24:00止,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 等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12-31 09:00:00。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3号开标室(地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 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 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 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 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与招标网》 及《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东市平安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
联 系 人:丁先生
电 话:0972-861027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
联 系 人:杨先生、贾女士
电 话:0971-6118821、0971-6517377
传 真:0971-6517377
2020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