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格尔木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格尔木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产[2019]194号、格发改[2019]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
(2)规模: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格尔木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格尔木市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监理 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321.33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监理服务期:1063天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并且[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年04月04日00:00时至2020年04月08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7日 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 潜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相同内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当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使用移动设备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平台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潜在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项目信息网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18号 | 地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关大街与文苑路交汇处财富广场B座8楼2087号 |
联系人:韦先生 | 联系人:盛女士 |
电 话:0979-8465051 | 电 话:0971-8176995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