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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康杨镇格曲村高高滩社土地整理(易地搬迁)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0年04月10日    

尖扎县康杨镇格曲村高高滩社土地整理(易地搬迁)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尖扎县康杨镇格曲村高高滩社土地整理(易地搬迁)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尖扎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尖发改字【2020】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采购人(项目业主)为尖扎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尖扎县康杨镇格曲村

(2)采购内容:土地整理(易地搬迁)

2.2 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SDTH-2020-007-1

标段名称:尖扎县康杨镇格曲村高高滩社土地整理(易地搬迁)项目

发包内容:土地整理(易地搬迁)。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86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16.32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一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2016 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询比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自2020年04月11日09:00时至2020年04月13日17:30时止,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我公司购买。

图纸为:电子版,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33号五四酒店9楼领取,押金为0.0元。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33号五四酒店9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项目信息网》(http://www.qhei.net.cn)。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尖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尖扎县办事大厅3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739453992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33号五四酒店9楼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971-5220601

传真:0971-5221200

电子信箱:sdthqhdyfgs@163.com

2020年04月10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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