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项目及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标识标牌材料采购
合同编号:合同洽谈时确定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单位:青海黄电共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青海黄电枫山风能发电有限公司、青海黄电枫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青海黄电枫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项目及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标识标牌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分别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项目及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工程概况如下:
1.1.1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项目包括:海南一标段1000MW风电项目、二标段300MW风电项目,配套3座330kV升压站,2座110kV升压站;海西诺木洪350MW风电项目分5个风电场标段,配套3座110kV升压站。
1.1.2 海南州集中式风电项目装机容量为50MW。
对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项目及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标识标牌材料采购、制作及运输,包含110kV升压站标识牌、330kV升压站标识牌、风机、箱变、集电线路标识牌、安健环标识牌、消防系统设备标识牌、办公区域标识牌、道路交通标识牌等制作及运输,并对升压站目视化物资进行采购。
中标人与下述项目业主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1)本项目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与各甲方单位签订合同。
(2)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本招标文件所列工程量为暂估工程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
A包:
序号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项目 | 标包 |
1 | 青海黄电共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切吉西550MW风电项目 | A包1 |
2 | 沙珠玉450MW风电项目 | ||
3 | 那仁300MW风电项目 | ||
4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和风力发电分公司 | 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 | A包2 |
5 | 青海黄电枫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海西诺木洪一标段100MW风电项目 | A包3 |
6 | 青海黄电枫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海西诺木洪二标段100MW风电项目 | A包4 |
7 | 海西诺木洪三标段50MW风电项目 | ||
8 | 海西诺木洪四标段50MW风电项目 | ||
9 | 青海黄电枫山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 海西诺木洪五标段50MW风电项目 | A包5 |
B包:
序号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项目 | 标包 |
1 | 青海黄河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切吉西110kV、切吉西330kV升压站 | B包1 |
2 | 沙珠玉110kV升压站、沙珠玉330kV升压站 | ||
3 | 那仁330kV升压站 | ||
4 | 青海黄电枫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海西诺木洪#1升压站 | B包2 |
5 | 青海黄电枫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海西诺木洪#2升压站 | B包3 |
6 | 青海黄电枫山风能发电有限公司 | 海西诺木洪#3升压站 | B包4 |
(4)交通条件
项目名称 | 交货地点 | 距省会城市距离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切吉西550MW风电项目及升压站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 距西宁340公里 | 卢贺龙 | 18467106790 |
2 | 沙珠玉450MW风电项目及升压站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沙珠玉乡 | 距西宁300公里 | 卢贺龙 | 18467106790 |
3 | 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那仁300MW风电项目及升压站 | 青海省乌兰县茶卡地区 | 距西宁370公里 | 卢贺龙 | 18467106790 |
4 | 海西诺木洪350MW风电项目一标段、三标段及1#升压站 |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都兰县宗加镇诺木洪乡,标段一、标段三交货地点为1#升压站,位于一标段100MW风电场东北角,进站道路由G109国道南侧2640+500处引入 | 距西宁700km | 卢贺龙 | 18467106790 |
5 | 海西诺木洪350MW风电项目二标段、四标段及2#升压站 |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都兰县宗加镇诺木洪乡,标段二、标段四交货地点为2#升压站,位于二标段100MW风电场东南角,本区域进站道路由G109国道南侧2621引入 | 距西宁700km | 卢贺龙 | 18467106790 |
6 | 海西诺木洪350MW风电项目五标段及3#升压站 |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都兰县宗加镇诺木洪乡,标段五交货地点为3#升压站,位于五标段50MW风电场西南侧,本区域进场道路由G109国道南侧2582+500处引入 | 距西宁700km | 卢贺龙 | 18467106790 |
1.2.1招标范围
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项目及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标识标牌材料采购分为A、B两个标包,分包情况如下:
A包为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项目及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风场标识标牌采购,包含海南一标段1000MW、二标段300MW风电项目、海西诺木洪350MW风电项目、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风机、箱变、集电线路、箱变围栏标识牌、安全警示标识牌、道路指向标识牌等制作、运输;
1.2.1.1 风场设备标识标号内容:
(1)风机安全标识牌的制作、运输;
(2)箱变围栏标识牌的制作、运输;
(3)风机箱变本体标识牌的制作、运输;
(4)风场道路标识牌(包含标牌支架)的制作、运输;
(5)集电线路标识牌制作、运输。
B包为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风电项目及海南州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配套的海南新扩建3座330kV升压站、2座110kV升压站,海西诺木洪新建3座110kV升压站基础设施标识标牌及目视化物资采购,包含110kV升压站、330kV升压站所有设备标识标牌、安健环标识牌、消防系统设备标识牌、道路交通标识牌、办公区域、生活区域、标识牌等制作、运输;110kV、330kV送出线路铁塔双重命名标识牌及安全标识牌制作、运输。主要包括:
1.2.1.2 110kV、330kV升压站标识标号
新扩建110kV、330kV升压站安全标识牌制作、运输,包含GIS设备、主变、35kV高压配电室、SVG室、接地变、厂用系统、计算机室、保护室、通讯室、蓄电池室等设备标识牌制作、运输;110kV、330kV送出线路铁塔双重命名标识牌及安全标识牌制作、运输。
1.2.1.3 安健环标识牌
对安健环标识牌进行制作、运输,含安全告知及安全生产禁令展板、应急集合提示标识、巡检线路展板、风电场平面布置图展板、职业危害安全风险告知牌。
1.2.1.4 110kV、330kV送出线路标识标牌
对所有110kV、330kV送出线路铁塔编号双重命名标识牌、安全标识牌制作、运输。
1.2.1.5 其它
(1)消防系统设备、设施、器材标识标牌制作、运输,含消防按钮、火警电话、地下消火栓、灭火器材标识、消防水管路、消防栓标识等;
(2)场站水系统设备、设施标识标牌制作、运输,含水系统阀门标识、生活水管路标识;
(3)环保设施标识标牌制作、运输,含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沉淀池、中和池、隔油池等盖板标识牌等;
(4)道路警示标识标牌制作、运输,含限速指令标识、指路标识、停车场标识等;
(5)生产楼、综合楼等标识标牌制作、运输;
(6)目视化实施所需物资采购、运输。
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全部标包进行投标,所投标包的业绩须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业绩的要求。本项目对每个标包分别进行评审、授标。
1.2.3交货地点及方式: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交货地点 | 距省会城市距离 | 交货方式 |
1 | 切吉西550MW风电项目及升压站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切吉乡 | 距西宁340公里 | 车下交货并搬运至指定地点 |
2 | 沙珠玉450MW风电项目及升压站 |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沙珠玉乡 | 距西宁300公里 | |
3 | 50MW集中式风电项目、那仁300MW风电项目及升压站 | 青海省乌兰县茶卡地区 | 距西宁370公里 | |
4 | 海西诺木洪350MW风电项目一标段、三标段及1#升压站 |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都兰县宗加镇诺木洪乡,标段一、标段三交货地点为1#升压站,位于一标段100MW风电场东北角,进站道路由G109国道南侧2640+500处引入 | 距西宁700km | |
5 | 海西诺木洪350MW风电项目二标段、四标段及2#升压站 |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都兰县宗加镇诺木洪乡,标段二、标段四交货地点为2#升压站,位于二标段100MW风电场东南角,本区域进站道路由G109国道南侧2621引入 | 距西宁700km | |
6 | 海西诺木洪350MW风电项目五标段及3#升压站 |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都兰县宗加镇诺木洪乡,标段五交货地点为3#升压站,位于五标段50MW风电场西南侧,本区域进场道路由G109国道南侧2582+500处引入 | 距西宁700km |
A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交清;
B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交清。
本项目由各项目业主单位利用自有资金实施,资金已落实。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标识标牌制作的企业。
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1.6投标人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投标人五年内具有至少2个单项合同价格20万元及以上的标识标牌制作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1发售时间:2020年5月25日~2020年5月29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不分标包),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6月15日北京时间10: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1@vip.163.com邮箱(该邮箱不接收报名资料),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寄出,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不要求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送达)。
1.11其它
1.11.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1.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11.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11.1、1.11.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2.1条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2.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0971-6322921
电子邮箱:zbb6322922@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2.2招标文件购买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1.12.1条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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