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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仪表系统(SIS)项目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6月01日    

1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仪表系统(SIS)项目电缆采购

合同编号:0211-DJG-WZ2020)第167号(总212号)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仪表系统(SIS)项目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下: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在役生产装置安全仪表系统(SIS)项目电缆采购,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负责多晶硅项目的生产运营、市场销售及技术研发管理。建设场地位于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有的年产2500吨多晶硅项目进行。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范围包括新能源分公司在役生产装置安全仪表系统(SIS)项目电缆采购。

投标方应提供经证明是安全的、最新、最先进、没有使用过的仪表电缆。电缆应满足招标方的性能技术要求,且能安全稳定操作。投标方的供货范围为电缆电缆的供货,以及包装和运输。

1.2.2主要工作内容:

1)投标方的供货应完全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2)本技术招标文件要求仅是仪表电缆的一般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不低于本规格书的技术方案。投标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完全符合供货范围表的要求,不应因本招标文件内容的疏漏或不完全而作为提供不符合工艺条件下的不合格产品的借口。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和现行工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3)投标方的技术方案必须是可靠的,并易于实现。如果投标方的技术方案无法实现或不能达到技术要求,由此而影响到设计和施工进度,均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方应对所提供的电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

5)投标人应负责提供电缆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包装、运输技术方案等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图纸、资料等文件。

6)对技术要求中未提及的,但为实现系统技术性能和系统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所必须的配置的有关附件,投标方有责任向招标方提出建议,并提供完整的测量系统和完善的工程服务。

7)投标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按时发运。

8)在质保期内,对设备及其附件由于自身因素引起的损坏投标方应无偿提供维修或更换。

9)投标方必须提供完整的报价,包括所有必需的安装附件(单独列出价格);如果投标方在报价中未包含的安装附件是现场安装必需的,则由投标方无偿免费提供,如果由此而影响施工进度,也由投标方负责。

10)未经生产考核及鉴定的新技术不能在产品设计中采用,只有经过实际生产验证或技术性能有确切保证的设备方能被接受。

11)投标方应负责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并配合工程的相关验收工作。

1.2.3交货地点时间及方式:

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昆仑东路20号,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厂区指定地点(由新能源分公司北门进入至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发货到现场,车板交货。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电缆生产企业或贸易企业。

贸易企业须提供所销售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品牌的产品仅接受生产企业或贸易企业一方参与投标;若生产企业和贸易企业参与报名时,仅接受生产企业的投标;若同一品牌的两家及以上贸易企业参与报名时,则仅接受最先报名的贸易企业投标。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10个及以上类似电缆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贸易企业可提供所销售产品生产企业的供货合同业绩。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62~202068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0622日北京时间16: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2@vip.163.com邮箱(该邮箱不接收报名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在开标前寄出,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不要求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送达)。

1.9 其它

1.9.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9.11.9.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0.1条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李璐帆

电话:0971-6322920

电子邮箱:hhnyzbb6322920@163.com

邮编:810008

1.10.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1.10.1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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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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