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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恰卜恰镇次汗素沟防洪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第二次)设计招标公告

时间:2020年06月03日    

共和县恰卜恰镇次汗素沟防洪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

(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共和县恰卜恰镇次汗素沟防洪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海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投资【2020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藏区专项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n (1)项目地点:共和县;/n (2)规模:完成共和县恰卜恰镇次汗素沟防洪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直至通过审查、批复。/n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完成共和县恰卜恰镇次汗素沟防洪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直至通过审查、批复。/n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n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21591001001/n标段名称: 共和县恰卜恰镇次汗素沟防洪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n合同估算价: 0万元;/n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n设计服务期:25天;/n招标范围: 完成共和县恰卜恰镇次汗素沟防洪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直至通过审查、批复。/n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完成共和县恰卜恰镇次汗素沟防洪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直至通过审查、批复。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资质•水利•水利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5.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0-06-0400:00 时至2020-06-10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5.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5.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6-30 10:30,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共和县水利工程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

邮编:

 


邮编:

810000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马龙、蔡成斌

电话:

 


电话:

0971-6128259

传真:

 


传真:

0971-6144811

2020-06-03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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