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二道崖湾村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建筑与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SQJW(GC)2021-001)已由海北州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农综改办【2020】0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奖补资金、群众筹劳折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招标。
2.3 招标内容:二道崖湾村文化广场改造提升项目-建筑与装饰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71日历天(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7月05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 号)要求。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1年0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19日17时30分,在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三榆山水文园5号楼2单元2294室)。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26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三榆山水文园5号楼2单元2294室。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发布:《青海项目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970-8612259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三榆山水文园5号楼2单元2294室
联 系 人:尹女士
电 话 :0971-5362418
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