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焙烧炉系统大修及升级改造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
合同编号:0311-HHXY-JZ/JG-[2021]第01号(总115号)
招 标 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包 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焙烧炉系统大修及升级改造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焙烧炉系统大修及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及安装。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分厂生产系统是由煅烧-成型-焙烧-组装四大装置串联组成的“U”型生产组织系统,其目的是生产30万吨的合格阳极,满足57万吨电解铝的生产换极需求。
焙烧主要构成及作用:焙烧由四个厂房组成,每个厂房有一台36室敞开式环式焙烧炉,共4台焙烧炉,每个厂房配置两台多功能天车、两套火焰系统、1套编解组系统、1套三级净化系统。主要是将成型生产的生阳极炭块经过焙烧炉高温烧结后给组装提供质量合格的焙烧块。
每台焙烧炉36 个炉室的 324 条火道墙、288 个料箱和横墙等都存在多种变形破损情况,严重影响焙烧的正常生产。火道墙破损严重,焙烧炉炉况极差,严重影响了阳极产品质量和能耗,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隐患。为增加阳极焙烧能力,提高阳极产品质量,节能减排,对焙烧1#、2#、3#、4#四台独立36室敞开式环式焙烧炉进行技术升级改造。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
(1)炭素1#~4#焙烧车间144个老炉室、附属构筑物、窗户等拆除;
(2)炭素1#~4#焙烧车间144个新炉室的砌筑;
(3)炭素1#~4#焙烧车间新建炉室基础及附属构筑物,窗户安装、内外墙涂料等土建工程;
(4)砌筑用的耐火材料均为甲方提供。
1.2.1主要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2.1.1土建施工内容:
1、部分基础施工;部分混凝土柱、梁、板、垫层拆除及新建施工等;
2、钢结构、钢平台、钢支撑拆除、制安;
3、炉壳加长部分炉墙及炉底的构件施工;
4、厂房的墙面粉刷;
5、厂房窗户更换;
6、控制室防静电地板更换。
1.2.1.2焙烧炉施工内容:
1、拆除原有1#-4#各焙烧炉室、火道墙、料箱和横墙等,拆除的建筑垃圾由投标方自行处理;拆除的钢结构交至发包方指定地点;拆除的耐火材料由投标人负责装车,招标人负责外运处理;
2、焙烧炉本体耐火材料材料的砌筑(所有耐火材料均为甲方提供);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东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焙烧装置。
1.2.2.2项目工期:本标段分2年实施,2021年实施1#、4#厂房,2022年实施2#、3#厂房,每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1#、4#厂房总工期:1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2)2#、3#厂房总工期:18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1.2.2.3材料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耐火材料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1.3 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鑫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并具有3年及以上项目管理或5年及以上施工从业方面的工作经验。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3)技术负责人:具有冶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炉窑施工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21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21年1月22日10: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滩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门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联系人:窦万成 联系电话:15897089835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1年2月5日北京时间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送至hhnyzbb6322921@vip.163.com邮箱(该邮箱不接收报名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应在开标前寄达,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考虑疫情防控影响因素,不要求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送达。对投标文件无法邮寄的省市,可在疫情解除后邮寄)。
1.10 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
1.10.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2)
联 系 人:严峰峡
电 话:0971-6322926
电子邮箱:zbb6322920@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1.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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