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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南县沙沟乡拉扎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询比采购邀请公告

时间:2021年10月28日    

贵南县沙沟乡拉扎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询比采购邀请公告

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贵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贵南县沙沟乡拉扎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进行国内询比采购活动,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鹏杰询比(工程)2021-040

采购项目名称

贵南县沙沟乡拉扎沟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采购预算额度

2657606.00

项目分包个数

无分包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5)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或备案方签字时间为准)。

3、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等违纪违法方面而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记录。

5、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质检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

6、投标人在《   青 海   省 水   利 建   设 市   场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   (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不得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破产状态的;

9、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10、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询比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8日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

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午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比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询比文件售价

500元/份(询比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询比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收款单位: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文汇路支行

银行账号:2806027909100025994

交纳时间: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获取询比文件地点

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1号写字楼11613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董老师

电话:18095786255

电子邮箱:qhpj888@126.com

获取询比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现场购买;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副本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0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11月0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1号写字楼11613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贵南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香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04696

联系地址:贵南县行政综合服务楼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18095786255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1号写字楼11613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文汇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6027909100025994

其他事项

本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青海鹏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