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欣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采购项目名称)
询比采购公告
2021年海欣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海欣苑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项目
1.2采购人: 西宁市湟中区康川街道办事处海欣苑社区居民委员会院内
1.3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西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 安装太阳能路灯(20盏)及配置项目,详见《询比文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B)
2.1采购范围: 技术参数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2交货期: 2021年11月25日之前
2.3交货地点: 西宁市湟中区康川街道办事处海欣苑社区居民委员会院内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能型指标: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提供相关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能力。
(2)财务要求:2019 年至2020 年任意一年的(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 /
(4)信誉要求: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询比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
3.3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年 11 月 15 日至2020 年 11月17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歪歪楼A座22楼2210室(详细地址)购买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歪歪楼A座22楼2210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受。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
注:可根据项目情况简述采购项目评审办法等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9.其他
采购人:西宁市湟中区康川街道办事处海欣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湟中区多巴镇康宁西路海欣苑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5597388384
代理机构:青海西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歪歪楼A座22楼2210室
联 系 人:杨 工
电 话:0971-4324868
2020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