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询比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已由班玛县人民政府以班政【2021】201号文批准建设,采购人为班玛县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预算内投资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班玛县党政大楼会议室会客室办公室;
2.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工;
2.3采购范围:班玛县党政大楼会议室会客室办公室维修改造;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省外企业提供完整的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3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
3.4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4.报名及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B座15楼青海晓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各供应商不需要现场报名,均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投标单位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xc8189958@126.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张女士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971-8189958,报名成功后将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各投标人;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询比采购文件的递交
5.1 询比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B座15楼青海晓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注: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别提出如下要求:
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可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也可邮寄响应文件或补充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邮寄至:青海晓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B座15楼),收件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971-8189958,开评标当日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注:若投标供应商需要邮寄响应文件的应在完成纸质投标响应文件装订后,将密封完好的投标响应文件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如在邮寄过程中,由快递公司造成的投标响应文件遗失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有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投标响应文件,邮件外封(快递公司的封皮)均需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除去快递公司外封,里面的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无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后果自负。邮寄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00前,以邮寄文件送达接收时间为准,未在规定邮寄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送达邮寄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后果自负。邮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付,招标代理机构不收到付件。
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密切接触史的人员,未按规定隔离观察满14天的,不得参加现场评标活动。与会人员加强个人防护,所有进出人员必须监测体温、佩戴口罩。外省来青的供应商应提供无病史、与病患人员无接触史、经检测无症状的相关证明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采购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询比采购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青海晓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采 购人:班玛县人民政府
地址:班玛县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975_8322096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晓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5号苏商大厦B座15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971-8189958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