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弘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西宁市城西区委政法委员会委托,拟对城西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期项目(建筑装修工程)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的询比。
采购项目名称 | 城西区三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期项目(建筑装修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弘宁询比(货物)2021-015 |
采购方式 | 询比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470171.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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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1个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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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及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 |
询比文件 发售起止时间 | 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
询比文件发售方式 | 网上购买 |
询比文件售价 | 人民币500元整 |
询比文件发售地点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弘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楼1103室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971-8225052 电子邮箱:973763217@qq.com |
购买询比文件时 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询比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1年12月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 青海弘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楼1103室) |
采购单位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中共西宁市城西区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897638371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 |
采购代理机构 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弘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湖新区美仑金座B座1103(大润发斜对面办税服务厅11楼)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971-8225052 邮箱:973763217@qq.com
联系电话:0971-8225052 |
采购代理机构 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弘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0701201000286399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
财政监管部门 及监督电话 | 监督部门:西宁市城西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105659 |
青海弘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