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上一年度(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示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或者项目管理、代建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范围应包含专项检测(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3)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