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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血管造影机机房改造防护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血管造影机机房改造防护工程

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血管造影机机房改造防护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QHTY-TPCG2021-02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额度

39.80万元

最高限价

39.817752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供应商资格

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谈判资格。(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栏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时间为谈判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谈判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其他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谈判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是外省建筑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接受联合体形式的, 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

允许根据谈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施工组织、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1年12月17日至 2021  年12月20日(北京时间)         

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

文件售价

   3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0楼

文件购买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71-8561133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1.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  是  (是/否)需要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若确需提交,供应商应该准备以下文件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参考采购文件格式2、格式3)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采购人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972-7916829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腾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71-8561133

邮箱地址:qhtygs@126.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0楼

保证金

1. 小写:7500.00元    大写:柒仟伍佰元整

2.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3. 收款账号:0606201000211309

4. 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5.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响应文件

有效期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60  天

响应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封套上应标记“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密封后的响应文件密封袋用“于 年 月  日  时  分

(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12月27日10时00  分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1. 2021 年 12 月 27日 10 时 00 分

2. 谈判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28号华安华祥大厦10楼       

发布媒介

青海项目信息网

政策功能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  6  %的价格扣除。

代理服务费

小写:3900.00元   大写:壹万零玖佰捌拾元整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其他规定

1、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谈判响应文件。

2、本项目谈判公告将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72-8529409

青海腾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工信部备案号:青ICP备2020001162号-1

青公网安备 6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