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西宁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21〕44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理与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经济开发区开元路9号
规模:改扩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总建筑面积21250平方米,建设床位500张。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2721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护理能力改造提升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
服务期:2年(暂定2年)
招标范围: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在甲方的授权下,代甲方负责项目的前期报建至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交付使用及保修期内的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同时提供项目建设的指导、咨询服务。做好工程建设工作中涉及到的分项工程招标,设备采购招标的评标及监督工作。乙方应至少安排一名专业人员全日制驻场管理,现场负责该项目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设计咨询服务:完成本项目设计咨询、图纸审查、设计变更之前的合理、合法、合规化建议并保证项目组成人员全程参加本项目设计咨询工作,且必须保证完成全部咨询内容,充分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造价咨询服务:全面负责该项目土建、安装专业的控制价、清单编制及配合甲方上报竣工结算等造价咨询相关工作,协助编制财务结决算报告,配合审计、财评等工作。
其他:其他应由乙方提供服务,如:负责控制好投资成本;对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范围内工程进度款及变更价款支付有审核权以及对结算工程款有复核权和建议权。
合同估算价: 95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要求”(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为项目管理企业,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个。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本 项 目 共 1 ( 具 体 标 段 ) 个 标 段 , 分 别 为 : E6301000076032721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1 年 12 月 24 日 0:00 时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 年 1月 13日 9时 00 分
5.2 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X(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 53 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省养老服务中心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6245483
招标人:青海省养老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 |
联系人:马女士 | 联系人:付静芸 |
电 话:0971-6245483 | 电 话:0971-6157379 |
传 真: | 传 真:0971-6157379 |
2021 年 12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