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QHPM-2021-005号
本招标项目 海东市乐都区新建、扩建道路绿化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东发改农产【2021】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海东市乐都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乐都区城区绿化道路总长度为16943.03米,总面积152.56亩;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回填、绿化种植、灌溉抚育等。其中海东大道西段、海东大道东段、迎宾大道、团结路、向民路、康泰路、东大街、瞿县路8条道路,栽植行道树和绿化带;建华街、建华一路、铁路南路、规划路十二、文化一路、文化一街、建设街7条道路,按照道路建设预留树池栽植行道树。另外建华街停车场现状道路和部分广场节点等7块城市空地进行绿化。
2.3 工期:47天(同施工工期 )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5 监理服务期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应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应符合《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 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管理规定(试行)》(青建工〔2019〕325 号)的相关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已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任命,经过实名制认证,并录入青海省工程建设和信用管理平台,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 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 上传至 《青 海省 电子 招投 标公 共服 务平 台》发 布。 获取 方式 :自 2021-2-19 0:00 时至 2021-2-23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3-11 10:00。
5.2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 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 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拒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消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72-8687665
联系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化隆路65号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潘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1号楼13101室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0971-8210337
2021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