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隆县县委党校2021年校园绿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化隆回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委托,对化隆县县委党校2021年校园绿化工程 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化隆县县委党校2021年校园绿化工
项目编号:QHXX-ZB-2021-005
二、项目地点:
化隆回族自治县县委党校
三、招标内容:
化隆县县委党校2021年校园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2、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A1] 年04月07日至2020年04月0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3号楼17楼11704室(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971-4727763
3、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投标文件格式(3))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不退。未在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投标人,谢绝参与投标。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14日上午09时30分整,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3号楼17楼11704室(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化隆回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地址: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
联系人:保先生
电话:0972-8798895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3号楼17楼11704室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971-4727791
序号 | 内容 | |
1 | 招标人 | 招标人:中国共产党化隆回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地址: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 联系人:保先生 电话:0972-8798895 |
2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3号楼17楼11704室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971-4727791 |
3 | 项目名称 | 化隆县县委党校2021年校园绿化工程 |
4 | 项目编号 | QHXX-ZB-2021-005 |
5 | 招标内容 | 化隆县县委党校2021年校园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
6 | 项目地点 | 化隆回族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
7 | 资金来源 | 其他 |
8 | 出资比例 | 100% |
9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0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11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2 | 招标预算控制价 |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小写):418438.71元 (大写):肆拾壹万捌仟肆佰叁拾捌元柒角壹分 |
13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14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 | 投标人要求澄清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上午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
17 | 开标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上午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
18 | 投标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的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19 | 投标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的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
20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 |
2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 |
22 | 工期 | 60天(具体开工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
23 | 响应文件编制 要求 | 1、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相关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准备(响应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和电子文档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响应报价表”1份。每份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等字样。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响应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电子文档:采用可读的U盘编制,须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招标日期,电子文档为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件,需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电子文档与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并与书面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24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响应报价表”及“投标保证金证明”须分别密封,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记“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响应报价表”及“投标保证金证明”字样,封套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正(副)本…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在2021年04月14日上午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
25 | 递交响应文件 方式 |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 注:响应文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为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未按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
26 | 投标、开标地点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伦3号楼17楼11704室(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7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投标人代表进行检查; 开标顺序:按照响应文件递交顺序开标; |
28 | 答疑澄清方式 | 采用现场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投标人应在接到电话后30分钟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
29 | 招标服务费 | 收取对象:招标人 招标服务费:5000.00元 招标服务费的支付形式:转账、电汇。 收款单位: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 账号:2806046809100024730 招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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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31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
31.1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 |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开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
31.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
31.3 | 谈判小组成员 | 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或代理机构专家库随机邀请。 |
31.4 | 中标公示 |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对中标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
31.5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谈判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31.6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31.7 | 同义词语 | 构成谈判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31.8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31.9 | 解释权 | 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青海星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