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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昂拉乡拉毛村土地整理(一期)挡墙建设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时间:2021年04月07日    

尖扎县昂拉乡拉毛村土地整理(一期)挡墙建设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尖扎县昂拉乡拉毛村土地整理(一期)挡墙建设项目已由尖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尖发改字【202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尖扎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投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尖扎县昂拉乡拉毛村土地整理(一期)挡墙建设项目

1.2  采购人:尖扎县自然资源局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项目共计三段挡墙,挡墙1长度230M,挡墙2(主线K1+217.5K1+717.5段),挡墙3(主线K0+000K0+198段)路线右侧设置防洪挡墙,挡墙2长度500m,挡墙3长度198m,挡墙3(主线K0+000K0+198段)防洪沟一侧挡墙已经修建,本次在修建道路同时,修建另一侧防洪挡墙。挡墙1和挡墙3采用浆砌片石,挡墙2采用C25水泥混凝土,挡墙平均高度3m。本次设计内容主要为挡土墙。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þ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4-20,计划竣工日期2021-10-31,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  建设地点:昂拉乡拉毛村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安全目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达到标准(JGJ59-99)的要求 ,得分必须达到85%以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承揽范围。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2)财务要求:提供2018-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2018-至今)完成一个类似工程项目。

4)信誉要求:a.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b.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c.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依据《青海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

6)其他要求: 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J.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10408日至20210413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2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00元。采购人在收到邮件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 04161000分,地点为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开标室(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 其他

本次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尖扎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尖扎县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0973-8735898           

采购代理机构: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33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971-5220601

电子邮箱:sdthqhdyfgs@163.com

2021年04月07日

 


 

联系电话:0971-6304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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